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实践教学条件建设力度,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现开展学校现有本科教学实验室基本状况信息统计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本科实践教学条件建设,推进本科实践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具体要求如下:
学院应在2011年学校公布的本科教学实验室(中矿大京教字〔2011〕36号)的基础上,摸清现有本科教学实验室情况,统计相关信息和负责人信息,并填写“本科教学实验室基本信息情况表”和“本科教学实验室负责人基本信息情况表”(见附件)。
“本科教学实验室基本信息情况表”和“本科教学实验室负责人基本信息情况表”经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于2014年3月27日(周四)前提交至教务处。
教 务 处
201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