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关于做好2017年本科实践教学条件建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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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关于做好2017年本科实践教学条件建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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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进一步改善学校本科实践教学条件,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本科实践教学条件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中矿大京教字〔2014〕1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7年本科实践教学条件建设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2017年学校本科实践教学条件建设主要支持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所列课程需建设的本科教学实验室、实验教学中心(以下简称“实验室”)等实践教学条件的新建、扩建、改建工作。重点支持为满足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完善实验教学体系,对实验项目新增或扩组所需条件的建设。

为保障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设置实验教学维护经费,用于日常实验教学的材料损耗、设备维护等。

二、资助内容

学院本科实践教学条件建设经费由实验教学维护经费和建设经费组成。公共实验教学维护经费根据学校公共教学实验室数确定;专业实验教学维护经费根据学院当年本科招生专业数确定;建设经费根据学院当前本科在校生人数确定。学院具体经费控制额度见附件。学院根据实践教学需要,统筹安排实验教学维护经费和建设经费,合理确定本年度实验教学维护经费额。

对2015年获准立项建设的北京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校内创新实践基地、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校继续设立专项资助。

三、项目申报要求

实验教学维护经费部分由各学院按规定进行统一管理和使用,不得用于通用办公设备的购买与维护。实验教学维护经费预算应在学院年度建设计划中列明,经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执行。学院应于每年12月向学校提交实验教学维护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建设经费部分实行项目管理,由学院组织申报和推荐。项目建设内容应结合2016版培养方案,切实加强各专业实验教学体系建设,完善实验项目设置,提高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比例,保证实践教学环节教学质量。具体建设内容应包括实验项目的建设、实践教学仪器设备的购置、实践教学用房及环境设施的落实、实践教学文件的建设等,并明确预期目标与考核指标。具体要求详见《管理办法》。

经费预算范围和要求应严格依照《管理办法》“经费管理”部分的规定执行。实验室在申报时必须认真、充分进行实践教学仪器设备的询价、考察和测算,测算要有依据,力求使设备的预算价格和实际成交价格相近。

项目建设期一般为一年,最多不超过两年。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实验室负责人。

四、工作程序

1.学院组织实验室申报建设项目,开展可行性研究,填写《本科实践教学条件建设项目申报书》和《本科实践教学条件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学院组织专家组对实验室申报项目进行论证,填写《本科实践教学条件建设项目专家论证意见书》。学院确定推荐项目,出具审核与推荐意见,汇总形成学院2017年本科实践教学条件建设计划,并将下列材料于3月24日前提交至教务处。

纸质版材料:

(1)学院2017年本科实践教学条件建设计划一式一份;

(2)《2017年本科实践教学条件建设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一式一份;

(3)推荐项目的《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式一份、《项目专家论证意见书》一式一份。

上述材料的电子版由学院汇总后统一提交。

3.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年度建设计划进行严格审查论证,综合学院年度建设计划和专家评审意见,由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立项项目及经费额度,形成学校本科实践教学条件年度建设计划,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执行。

4.学校向项目所在学院和实验室下达《项目建设任务书》。

五、工作要求

1.学院应组织各专业、实验室认真学习《本科实践教学条件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项目申报、论证、推荐等工作要严格依照《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2.学院要高度重视项目集体论证工作,综合考虑制定新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加强专业办学条件、提升实践教学质量等需要,合理确定实验室申报项目的优先支持顺序,有计划地分批组织建设。

3.本科实践教学条件年度建设计划经学校审批执行后,原则上不予调整。

4.2017年本科实践教学条件建设工作联系人:赵新林;联系电话:62331499。

《本科实践教学条件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及本通知涉及的相关表格可从教务处主页“实践教学”栏目内查询、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年本科实践教学条件建设学院经费控制额度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2017年3月1日

附件

2017年本科实践教学条件建设学院经费控制额度

学院

公共实验教学

专业实验教学

建设经费

确定额度(万元)

维护经费

维护经费

公共教学实验室数

额度数(万元)

专业数

额度数(万元)

在校本科生数

加权比例

额度数(万元)

资源

0

0

4

12

902

17.59%

68.6

81

地测

0

0

5

15

869

16.95%

66.1

82

化环

-1237

281

机电

3

18

6

18

1473

28.72%

112

148

管理

0

0

3

7.2

568

6.65%

25.9

34

力建

1

6

4

12

1065

20.77%

81

99

2

12

2

4.8

341

3.99%

15.6

33

文法

0

0

3

7.2

456

5.34%

20.8

28

总计

6

36

27

76.2

5674

100%

390

786

(不含化环)

注:1. 2017年化环学院矿物加工工程专业进行专业认证,建设经费单独预算。

2.公共实验教学维护经费=学院公共教学实验室数×6万元/个。

3.专业实验教学维护经费=学院本科招生专业数×3万元/个(以计算机操作为主的学院2.4万元/个)。

4.建设经费=学院本科在校生人数(不含化环学院,其中以计算机操作为主的学院在校生人数乘以权重0.6)占全校总人数比例(%)×390万元。

5.学院经费控制额度=公共实验教学维护经费+专业实验教学维护经费+建设经费。小数点后尾数一律向上进位为整数。

6.2015年获准立项建设的北京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校内创新实践基地、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校继续专项资助10万元/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