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与安全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开放管理暂行规定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 2017-7-12 12:05:00 浏览:421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实验室实行开放管理,是高等教育培养创新人才、提高学生素质的客观要求, 也是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实施"质量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章 实验室开放的原则
第二条:各实验室原则上都要对本科生开放,并逐步提高实验室的开放率,最大限度 地发挥教学实验资源的效益。这将作为考核实验中心负责人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
第三条:实验室开放要注重实效。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学生可选做基本实验,也可选 做设计性、综合性、研究性实验。开放项目可以是教学计划要求的课内实验,也 可以是课外内容,以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要求。
第四条:实验室开放要结合教学条件和学生特点。采用仿真实验与实际实验相结合的 方式。对于低年级学生,注重基本技能和实践能力;对于高年级学生,重在培养 其工程意识和科研能力。
第五条:实验教学中心基础实验室主要以教师提供实验项目供学生选择内容和时间 的方式进行实验,并接受学生课外兴趣小组(协会);创新实验室、专业综合实 验室主要采取吸收优秀学生参加教师科研课题或支持学生自立科研课题等形式 进行开放。
第三章 实验室开放的形式
第六条:实验室面向全校学生,采取多种开放形式,保障实验时间和实验内容的开放。
(一)时间开放可以分为: 1.全面开放; 2.定时开放; 3.预约开放; 4.其 他。
(二)内容开放可以分为: 1.学生选择指定实验内容的实验; 2.学生自立题 目、自行设计的实验; 3.学生参加教师的科研课题; 4.学生自立科研课题的 实验; 5.学生参加有关竞赛的实验(实践)训练。
第四章 实验室开放的组织实施式
第七条:学生完成的开放实验项目,符合基本要求的,可获得创新学分。
第八条:学校设立专项基金,用于补贴学生参加开放实验所需材料消耗、水电费等费 用。由于开放实验增加的教师工作量,由流动编制补充,学校有配套政策。
第九条:学生进入实验室,应向实验室登记、备案。各实验室根据学生人数多少和实 验内容做好工作,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参与。学生在实验 项目完成后,应提交实验报告或论文等,实验室应及时总结,并做好成果收集和 论文推荐发表工作。各实验室应写出书面总结报告,报教务处备案。
第十条:每年教务处组织有关部门对学生优秀实验论文及优秀成果进行评定工作。对 获得优秀实验论文及优秀成果的学生进行奖励。对于实验室开放工作成绩突出的 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给予学校奖励。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采矿与安全工程实验教学中心